注:1.凡在画廊购买的作品,如作品的作者提供书面材料证明系伪作,除退还本金外,另按购买 价的20%进行赔偿。 2.购买者汇款方式:邮局 安徽省合肥市凤阳路银屏花园15幢105 范恒亚 邮 编:230011 3.汇款时请注明作品编号、作者,款到当日寄作品 4.农行帐号:6228480660739288810 5.作品售价为人民币,国外购买可用港币或美元(即1美元=6.8元人民币)